索 引 号: 74775402-X/2022-00304 分类: 规划计划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17日
名  称: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1年以来,我分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依法行政、统筹推进的原则,严格按照《海口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责任分解任务开展工作,全面加快推进我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将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实落细。通过深化改革,整合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简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能,充分解决基层执法难、执法界限及权责不清等问题。现以局机关、各行政执法大队为单位,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机关

  (一)关于执法制度的制定工作

  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法律审核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完成《行政处罚档案管理制度》(呈批稿)和《执法考评细则》等制度的制定工作,并按照“完成一批、试行一批”的原则,印发至各大队、各中队在执法工作中执行。

  (二)关于执法数据的报送工作

  为全面及时掌握我区综合行政执法和案件办理情况,要求各大队及街(镇)中队定期(分月报及季报)报送综合行政执法数据,数据报送须全面客观真实,总结材料须经过认真研究分析,深入研判违法案件发生、查处的总体情况和各类案件的特点,尤其是分析和把握发案未立案处理,立案却未能结案案件的原因,总结案件查处的实战经验和实用技巧,提出加强下一阶段执法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形成违法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后,安排专人报送,全面压实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责任。

  (三)关于法律法规学习情况

  组织全局机关、局属各大队、各(街)镇中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指示及美兰区人民政府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执法工作。

  (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根据《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开展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海综执美兰发〔2021〕23 号),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督查督办、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任务分解及填报指导,按时依法有序开展。安排人员集中设置“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定期通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要求并要求各单位在限期之前务必完成“一单两库”。

  截止6月16日,设置两个计划,六个任务,并已经成功下发至执法人员。下一步将根据工作实际继续设置双随机任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分局会持续贯彻落实上级各类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局各所属大队的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在执法过程中,增强法律适用,通过不断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充分结合美兰实际,制定相应制度,开展相应工作,将行政执法改革的收尾工作落到实处。

  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大队

  (一)案件办理情况

  一是案件受理查处情况:上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案件407宗,涉及劳动者1452人,涉及金额4730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

  二是欠薪平台线索办理情况:截止5月24日,累计接收209条,办结202条,正办理7条,绿标7条,黄标0条,红标0条。

  三是12345办件处理情况:上半年累计接收12345热线办件3052件,办结3052件,办结率100%。

  四是信访、舆情办理情况:截至目前,累计接收信访办件34件,舆情件30件,期限内办结率100%。

  五是紧急件办理情况。截至目前,共处置紧急件32宗,涉及164人,涉及金额914.3万元。

  (二)主动巡查

  一是巡查在建项目七项制度落实情况:截止5月底,辖区内共有177家建设项目注册了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大队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微信、电话、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项目企业落实七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下点约谈欠薪较为集中项目情况:上半年以来,针对欠薪案件以及舆情信访件较为集中的项目,大队同区住建大队、区人社局等多部门联动,约谈欠薪线索较集中的项目负责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解决了“省委党校欠薪项目”、“海南之心项目”、“美兰机场二期欠薪项目”“恒大美丽沙项目”等欠薪案件。

  (三)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配合做好2021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海南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开展2021年度劳务派遣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136家企业进行了排查,并配合区人社局做好2021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监督检查迎检工作。

  二是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防止发生各种风险,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对辖区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做好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的迎检工作。实地检查指导项目工地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台账,备选6个项目,作为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的迎检项目。

  四是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组织大队监察员、协管员,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学习培训,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学习讨论。要求各在建项目组织企业责任人、工程管理人员、劳资专管员等人员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培训活动,同时要求在建项目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手册1300余份。

  (四)其他工作

  一是保证金情况:截止5月底,大队共为71个工程项目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手续,合计34467万元(其中48家企业以保函形式办理,保函金额22691万元);为44家公司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合计退还3782万元。

  二是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严格按要求每天对挂点的白沙坊、白龙、岭下、锦山里社区开展巩卫巡查工作。

  三是协助挂点的博爱街道振龙社区,开展入户排查、宣传发动、引导接种疫苗等工作。每天安排值班队员积极对接社区,并配合好社区开展走访入户、宣传引导,全力以赴协助挂点社区完成疫苗接种等工作。

  (五)存在问题

  一是大队班子配备不齐;

  二是案多人少问题。大队核定编制15人,目前在编11人,在编在岗7人(4人抽调分局机关)。正式监察员少,办案人员严重不足;

  三是办案装备及办公场地问题。没有专门带录音录像功能的笔录室,且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不足,不能满足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热情接待和妥善处理农民工上访讨薪工作。

  二是加快办理欠薪平台线索案件,按时间节点提高办结率。

  三是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准备工作,督促企业准备资料台账,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

  四是及时处置省、市督办件,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反馈回复处置情况。

  五是继续协助挂点单位抓好疫苗接种及巩卫巡查复审工作。

  三、农林行政执法大队

  (一)工作情况

  上半年,出动执法车辆69车次,执法人员209人次,执法摸排农药店70家次(共32家)覆盖率100%,种植企业58家,覆盖率100%,兽药店9家,覆盖率100%,深入辖区物流企业80家,共发现问题16宗,责令整改16宗,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50个样;检查农用拖拉机20辆,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59份,悬挂宣传横幅30条;面对面普法宣传237次。捣毁取缔非法屠宰窝点13处;完成2018-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68个整改查处工作,占比93.2%;处理12345政府热线16起,办结率达100%,立案查处14宗,罚没款29.603万元。

  (二)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1.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共执法摸排70家农药店次(共32家),覆盖率达100%,深入种植基地58家,覆盖率达100%,80家物流门店,面对面普法宣传216次。通过近阶段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区农药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0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开展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捣毁取缔非法屠宰窝点13处。为切实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联合灵山畜牧站人员,走访田间地头,深入窝点,以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捣毁一起,共捣毁取缔非法屠宰窝点13处,无害化处理生猪3头,有力震慑不法分子,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确保我区肉食品质量安全。

  立案查处违法调运生猪违法行为3起。在交通要道不定时设卡立点,围堵蹲守,严查非法调运行为,立案查处违法调运生猪违法行为3起,共计罚没款2.083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1.动物检测报告出具难。 目前,区级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没有资质对活体动物的抽样进行检测,市级动物疫病控制中心资质已过期,省动物疫病控制中心不接样检测,造成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陷入两难境地,希望市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动物抽样检测问题。

  2.暂扣活体动物存放、隔离场的建设。目前省、市没有动物隔离场,违规入岛活禽若禽流感快速检测呈阴性,行政处罚后即可放行,但是畜类需经临床检查健康和行政处罚后方可遣返出岛,这就面临 “暂扣活体动物”如何存放隔离,存放在哪的问题?希望市局解决暂扣活体动物存放、隔离场建设问题。

  3.区级农资(种子、农药、兽药、化肥、饲料)专业执法人员的配备。目前,区级没有农资专业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农资执法时,出现农资方面问题,普通执法队员缺乏专业性,当场难以判断定夺,需邀请省、市专家,势必造成鉴定时间延误、百姓的损失,同时造成政府执法人员公信力缺失的负面影响;希望加强对农资专业执法人员配备和补充,急百姓之所急,及时解决农资执法过程中出现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农药市场专项整治,继续完成森林督查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持续推进农林执法上新台阶。

  2.继续开展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加强《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农林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法工作。

  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

  (一)工作情况

  2021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大队共开展检查84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51人次,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三级网点等生产经营单位(项目)726个,共发现隐患237项,已完成整改230项,开展复查19次,期限整改7项,整改率97.05%,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其中,烟花爆竹领域共出动15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5家,排查隐患数40项,3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危险化学品领域共出动18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0家,排查隐患数133项;非煤矿山领域共出动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家,排查隐患数5项;三级燃气网点领域共出动413人次,33家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4家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和13家汽车加气站全覆盖检查

  (二)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开展消博会接待酒店督查检查工作。根据美兰区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制定《消博会接待酒店市容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对美兰辖区内消博会接待酒店开展市容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督查检查,按照分局会议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协同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卫生检查行政执法大队分别组成3个督查组对“消博会”接待45家酒店开展大检查,重点以现场查看及查阅资料的方式对接待酒店的安全生产、市容秩序、卫生健康方面开展督查检查。以不休假、不放假的工作态度出动312人次,全面排查了美兰区45家消博会接待酒店,保障了首届消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推进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为做好消博会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大队对辖区内三级燃气网点开展隐患排查,共出动200人次,50车次,对辖区内18家三级燃气网点进行隐患排查,办理12345投诉案件3件。在检查过程中,督促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做好消博会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二是配合市市政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4月26日-30日配合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对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气充装站、消博会重要酒店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我局共出动20人次,共排查隐患问题16宗,已整改15宗,限期整改1宗,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全方位。

  全力保障巩卫工作。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进一步加强辖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持续高强度巡查博爱挂点辖区街道农贸市场、沿街商铺的门前三包、防灭火、卫生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宣传栏、LED滚动播放显示屏、基本信息公示栏等情况。经统计,4月以来,共出动360人次,巡查博爱辖区沿街商铺1920家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督促相关商铺立即完成整改问题,整改率100%。

  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罚相关工作。根据美兰区政府关于“8.16怡鑫园林公司高处坠落死亡事故”“9.24威立雅公司爆炸死亡事故”“1.24东北菜馆触电死亡事故”的批示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其中,“9.24威立雅公司爆炸死亡事故”已结案,已在规定时间内收缴罚款117万元,行政相对人均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监管的辖区范围较大,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较多,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难以实现对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实时监控。二是覆盖面不全的问题仍然存在。对各镇街工作督导不够,各中队安全管理监管力量有待加强。三是业务能力亟待提升。各镇、辖区中队对燃气安全意识不够,业务不够熟练,对于燃气管理中的隐患点不了解,在协同开展工作时,存在查处力度不够、配合度不高等问题。四是重点工作与自贸港建设结合不够。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创新开展的活动与工作不多,一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与自贸港建设契合度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开展党支部委员选举相关工作,制定年度“三会一课”学习记录和党史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学习计划;

  2.持续加强对挂点村居的新冠疫苗接种推进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燃气网点进行排查,加大对燃气“黑网点”的打击力度;

  4.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继续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企业、涉氨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开展执法检查;

  5.根据职责,做好区应急管理局移交事故处罚相关工作,对相关企业开展下一步处罚工作。

  五、住建规划行政执法大队

  (一)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1.房屋租赁企业未按要求备案专项整治。今年初,住建规划行政执法大队根据上级要求对辖区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企业进行处置。移交的房屋租赁企业涉及白龙、海甸、人民、白沙、蓝天、海府、新埠、和平南等8个街道及灵山镇、演丰镇、江东新区等3个片区共计205家企业。

  在接到核查任务后,住建规划行政执法大队立即梳理涉案的205家企业公司注册地,铺开核查工作。指派责任心强的同志跟踪核查情况,制作台账并即时更新。办件办理初期,执法队员掌握各家企业的信息不全,无法联系到企业负责人,我局工作人员通过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企业负责人信息、网上查询“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联系行业主管部门等方式,调取企业相关的信息,积极联系企业负责人,快速推进办件办理进度。

  截至2月底,全部完成205家企业的核查处置工作(经营范围未涉及房屋租赁1家已搬离注册地址125家地址不详10家已停业1家公司不在注册地址办公11家立案处罚且已缴罚款1家,责令其余56家尽快到住建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结案率居全市第一,获市综合执法局通报表扬。

  2.建筑市场方面查处工作。为了全面掌握美兰区在建工地的情况,大队对辖区在建工地进行逐一走访排查。美兰区目前有工地233个(含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其中主体在建的工地有95个,已经主体竣工但未验收的工地有97个,未开工及停工的工地41个。其中主体在建工地全部按六个100%要求施工的共计86个。剩余的9个工地中,因为场地有限无法安装“冲洗设备”与“冲洗台”的导致无法满足六个100%要求。对发现项目工地存在物料堆放杂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生活区卫生脏乱等问题,立即责令项目工地进行整改,督办整改的项目工地共53家。

  今年来,市、区住建局移送违法案件共计57宗,涉及安全生产、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大气污染等方面,大队组织专业执法力量,对案件进行依法查处。截至5月20日,立案查处46宗,已结案33宗,已缴纳处罚金额为4104089元。

  3.城乡规划方面查处工作。截至目前,收到转来城乡规划方面违法案件5宗,均为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法案件。现已依法作出处罚决定2宗,处罚金额为15675元。其余3宗因需业务主管部门协助,目前正在协调处理中。

  4指导监督辖区中队执法工作。为加强辖区中队执法工作准确性,对辖区中队涉及城市规划、建筑市场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案件卷宗进行检查,截至5月23日,共检查卷宗67宗。对卷宗内发现问题,如适格主体不正确、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的,要求中队立即整改,完善卷宗材料。

  针对辖区中队群众多次举报、历史遗留或争议较大,难以处置的案件,主动作为,指派业务能力强的执法队员对辖区中队执法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分析案情,提出思路,跟踪督办,快速处置违法行为,使人民满意。

  5.强制执行申请工作。因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双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海口绿地鸿翔置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未主动履行处罚义务,逾期不缴纳罚款,经催告仍不履行,将上述公司共计6宗案件向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金额为4551600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做好日常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发动群众接种“新冠疫苗”,为人民群众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2.坚持改进作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亮证执法和执法过程全记录,不断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3.坚持业务理论培训,加快执法案件查处速度,提高案件结案率。

  六、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

  (一)工作情况

  上半年以来共出动4599人次1573车次巡查琼文路、龙坤街、三新街、海秀东路、银坡路、白坡里二东街、东头小学、大林小学、新埠海联中学、红联小学、新埠中心小学、青年路,和邦路,美苑路,文明东路等路段周边点位,整治门前三包2020宗、流动食品商贩178宗、占道售卖非法出版物22宗、占道经营流动摊贩1575宗、散发小广告147宗、车辆乱停放650宗。

  违规广告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出动1923辆车次8806人次巡查仙桥路、国兴大道、海府路、蓝天路、五指山路、琼山大道、灵山农贸市场、和平北路、西苑路、新埠大道、江东大道、博爱南路、和平南路等路段内的破损广告、显亮功能不全广告、落地招牌进行整治,共整治了1宗散发小广告、1宗显亮功能不全广告、10个大型广告牌,清理悬挂横幅25条、4宗破损广告、33宗违规招牌、8宗落地招牌、拆除广告灯箱26个、乱摆放灯箱3个,查扣广告牌18块、宣传单1092张,清理可移动小广告144个、乱张贴小广告2247张、拆除东营环路拆除违规广告招牌15.5平方米2宗。

  (二)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1.做好重点海域周边环境整治。为确保海口湾畅通工程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海口湾中队定人、定岗全天候进行排查,针对海口湾畅通工程“滨海漫步道”垂钓者、电动车行为者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确保景区市容市貌整洁有序。上半年以来共出动385人次劝导垂钓267起,制止驾驶电动车进入景区169起,整治乱停放共享单车193起。以博鳌亚洲论坛、消博会为契机,在博鳌会议前夕,由林栩大队长带领市容秩序大队中坚力量,风雨无阻做好海口湾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

  2.狠抓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为从源头上遏制农村道路夜间车辆偷倒、乱倒渣土或建筑垃圾行为的发生,辖区执法队员加大巡逻力度,每天从晚上10点半到第二天早上6点半,辖区内的和平南路、琼山大道、大英山东二路、江东大道、国兴大道、白驹大道等重点道路卡巡查,重点整治渣土工程车未采取密闭、苫盖运输导致路面污染等问题,整治违规运输的车辆对其拦截检查,采取密闭措施。一经发现偷倒、乱倒渣土或建筑垃圾车辆进行严查违法行为,从严从快处置,做到发现一起违法行为,就打掉一起。上半年以来共查处172宗,处罚110宗,处罚金额291199元,卡口抓拍系统车辆处罚情况:共计31宗,处罚金额60000元。

  3.落实落细“门前三包”加大处罚、扣押物品的力度。对屡屡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特别是屡屡出店经营的临街单位,采取口头警告、扣押物品、行政处罚等措施坚决予以整治。同时为促使违章的临街单位及时缴纳罚款,在作出处罚决定时,还采取其它的辅助执法手段,例如对出店经营者,坚决扣押其出店物品。上半年以来,共处罚违反“门前三包”的单位332宗、总金额60824元,处罚违反“占道经营”254宗,总金额12900元。

  4.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工作。针对辖区内乱停放或倒地的共享单车和电动车持续开展电动车和共享单车专项整治,一是辖区中队针对店铺、商场、市场等门前乱停放的电动车和共享单车以口头警告扶正为主,,辅以扣押处罚手段。第一季度共暂扣共享单车8263辆;查处乱停放电动车2821起。二是约谈青桔、哈啰和美团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负责人,要求运营企业针对共享单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优化投诉处理、运营维护等流程和制度,增加专业运维人员,及时回收和处理旧车、坏车,确保车辆整洁安全。同时要求其严格按照配额投放,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引导广大用户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确保确保市容环境规范有序。

  (三)存在问题

  占道乱摆卖整治效果不容易巩固,反复性大。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与执法队员打“游击战”,玩“躲猫猫”战术,在远远看到执法队员时,迅速带着经营物品撤离,在看到执法队员走开时,又重新占道摆卖。而我局执法力量有限,难以做到全天候定人定点值守。

  市民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不高。部分市民存在侥幸心理,图一时方便,依旧将电动车随意摆放,乱扔乱倒垃圾乱象时有发生。

  综合行政执法人才少。工勤人员和临聘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只能辅助执法。大队现有人员不能满足执法工作的需求,执法力量不足使执法队伍超负荷运作,疲于应付,综合业务水平有待提升执法效能和程序正当难以保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和案件处罚流程等培训,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执法培训,提高市容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合理安排人员分赴城区主干道、重要点位、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网格化责任区等重要区域开展督导工作,对问题多发点位加大巡查、疏导和执法力度,对重复出现的成片问题及时反馈形成多部门联动,切实把巩卫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大队

  (一)工作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共受理非法行医交办件1宗,该案件正在立案查处中。受理12345投诉举报14宗,现场调查处理14宗,立案查处6宗,已办结3宗,正在办理3宗,及时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截止2021年上半年,大队开展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受理35宗(包含接受美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移送4宗),立案35 宗,已经下达处罚决定书 20宗,已结案19宗,履行缴纳罚款 11.445万元,正在处罚程序中有16宗。

  (二)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1.做好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卫生行政执法保障工作2021年1月至5月共出动执法车辆234辆次,执法队员852人次,巡查公共场所860家次。对接待酒店巡查时,重点检查了持证经营、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均已下达执法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为重大活动提供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保障。2021年4月18至21日,卫生健康执法大队派出2名执法队员赶赴博鳌镇,参加省卫健委组织的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活动,出色完成了保障工作任务。

  2.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1月至5月,共出动1707人次,437车次,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处置535家次,在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时,重点检查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有关人员工作职责及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等;对有关人员的培训情况,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运送、贮存、处置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立即整改立案查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行为5宗,其中正在审批2宗,警告1宗,警告并罚款2宗,罚款人民币2000元。

  3.开展医疗美容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2021年35月,出动执法队员661人次,执法车辆179辆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46家次,下达执法意见书17份,要求各医疗美容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规范诊疗行为,严把人员资质关,同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单位员工及时接种疫苗。对巡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机构,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依法处理。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医疗美容机构4宗,其中正在执行立案程序1宗,警告2宗,罚款1宗,罚款人民币1000元。巡查生活美容机构260,下达执法意见书7份,要求各生活美容机构不得违规开展医疗美容,不得打着“轻医美”的旗号误导消费者对巡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机构,要求其立查立改,当场整改落实到位,查处生活美容机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案件5宗,其中正在执行立案审批程序1宗,申请听证程序2宗,警告1宗,罚款1宗,罚款人民币1000元

  4.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继续保持着对非法行医行为高压严打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1年1月至5月卫健大队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2宗,其中执行立案程序5宗,执行听证程序2宗,警告1宗,罚款4宗,罚款人民币15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宗,没收违法所得3950元,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药品器械7批。

  (三)存在问题

  1.执法人手不足。大队监管的单位达3869家,现有执法人员25名,远远满足不了日常工作的需要,执法队伍超负荷运作,疲于应付,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2.办公场所和执法装备不足。大队现有工作人员25名,办公面积仅200㎡,存在着办公资源紧张、办公场所功能间严重不足的问题,导致证据保存物品无处存放的窘境,同时大队也存在着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不足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做好卫生监督、殡葬管理、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卫生健康执法工作抓紧抓严抓细抓实抓到位。

  3.继续做好医疗美容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系,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打击隐藏较深的“黑诊所”。

  八、巡查机动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主要负责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巡查机动执法、执法应急和组织协调、本辖区街面巡查,如发现涉嫌行政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控制;对重大或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处理,承担突发性、紧急性事件的处置。现将上半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严格落实巩卫复审工作。为了做好巩卫复审工作,督察中队分别对九个街道辖区路段的市容市貌进行巡查。特别是海甸、人民两个责任辖区,大队高度重视,把督察、二中队分成4组,轮流在路段对“门前三包”、流动摊贩、共享单车、电动车乱停放、乱堆放、乱晾晒、乱发广告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巡查整治。

  2.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保障工作。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劳动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安排队员在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做好保障工作。

  3.积极做好消博会期间保障工作。消博会期间,大队对海甸、人民辖区的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海南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酒店、华彩华邑酒店等重点接待酒店周边市容市貌进行巡查整治,督促酒店负责人及时做好酒店及周边卫生工作,要求酒店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安装热传感体温检测设备并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确保消博会接待顺利进行。

  4.积极到挂点单位做好接种再排查再发动工作及巩卫复审工作。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挂点排班表,要求排班表上的队员每天准时到现场开展工作。大队领导也经常带队到挂点单位灵山镇东和村委会指导协助开展疫苗接种再排查工作,配合村委会进行宣传及巩卫复审工作。

  5.在美兰机场积极开展防疫工作。大队安排一中队时刻在美兰机场开展防疫工作,并协助公安部门转运需要核酸检测的旅客。

  6.巡查机动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开展江东新区防违控违日常工作。在湧潭村、潭吓村、家园村、大甘村、儒屋村进行巡控;在江东新区拾桂村、东湖村委会东园村进行保护性施工;在越江隧道工程进行监督性保障安全工作。

  7.配合临时安排的任务。配合市、区各部门开展“三无”船舶综合执法行动;配合辖区中队防违控违;督查中队对重复投诉未解决的办件进行督办。

  九、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

  (一)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1.土地资源执法工作情况

  2021年至今,自然资源部共下发美兰区2020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504个(其中桂林洋60个),分宗后图斑地块共898宗(其中桂林洋82宗),其中合法地块227宗,违法地块234宗,其他类地块437宗。目前上述234宗违法用地已整改108宗(其中已拆除15宗、已完善用地手续11宗、提供“一户一宅”证明82宗),未整改到位126宗(已立案查处5宗、需立案查处32宗、农宅需提供“一户一宅”证明9宗、需拆除38宗、需市资规局完善供地手续42宗)。

  及时处理土地动态巡查移交线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收到市资规局美兰分局土地动态巡查违法线索40宗,已处理33宗,正在调查处理7宗。

  2.矿产资源执法工作情况

  2021年至今共开展矿产资源动态巡查80余次,出动300余人次,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份,约谈项目工地8处。收到矿产资源违法线索28宗,暂扣车辆33台,其中立案调查19宗,不予立案7宗,正在处理2宗;已开展询问70余人,共出动23车次、60余人次开展调查工作。今年以来已完成处罚案件8宗,罚没款合计54788元,未办结案件11宗,不予立案7宗,正在处理2宗。

  3.水务执法工作情况

  及时处理水务方面移交违法线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收到水务方面违法线索移交办件33,其中排水办件6,取水办件27。排水办件6宗已办结4宗(其中立案查处2宗,经调查未发现违法行为2宗),处置跟进当中2。取水案件27宗已处理24宗,办结9宗(其中立案查处3宗,非立案处理办结6宗),处理未办结15宗(其中因案件线索证据移交不齐全已去函业务主管部门补充证据材料14宗,因涉及民生问题和违法行为的认定问题已函告业务主管部门再行处理1宗),正在处置跟进当中3宗。

  (二)存在问题

  综合执法相关体制机制落实不到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未能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海口市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要求进行线索移交经常出现线索移交证据不齐全,违法主体、违法事实错误情况,十分执法工作效率及案件办理进度,特别是水务违法线索,未经核查排查就“一纸公文”移交,并未对违法行为制定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总想以执法促整改,导致违法行为持续存在,达不到消除。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时,若土地符合“多规合一”规划的予以没收,但是现在对“谁来没收,没收后谁来管、谁来处置”问题尚无定论,导致此类案件无法执行到位,且违法行为并未得到消除。对于涉及“拆除”的处罚事项,因土地执法无强制执行权,在经过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后,有的案件法院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表示法律已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故裁定驳回强制执行申请,对此种案件如何执行到位,土地违法状态如何消除需要明确和解决。

  执法力量薄弱相关业务水平尚需提升目前大队主要执法领域为土地执法、矿产资源执法、水务执法,现持有执法证人员12人,由于土地、矿产、水务案件线索任务重执法人员力量相对薄弱,有时会出现案件线索处理不及时的情况,同时存在个别案件情况复杂,执法人员查办经验不足无从下手相关业务能力仍有待提升,这些都影响执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宣传动员工作仍需加强,群众相关法律意识不够高。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仍有待提高,许多群众仍对非法占地、非法采挖倒卖矿产资源、非法取水的危害性认识模糊,对如何获得取水合法手续、依法使用土地等方面尚无清晰认知,导致违法行为屡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沟通联系,完善综合执法协机制。在不断加强自身对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学习的基础上,与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函件交流沟通,力促综合执法协作机制的严格落实。

  进一步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加强预防和监控,对易发生私挖盗采违法行为的点位、辖区在建工地加大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依法查处。

  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案件交流,邀请律师及业务骨干,相互学习,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强化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定期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折页、现场答疑等方式不断提升市民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

  常态化做好自然资源、测绘、水务管理方面执法工作,强化执法力度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保护美兰自然资源、水资源不受破坏,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贡献力量。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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