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具有开展“2+3”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具有开展“2+3”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2+3”健康服务包推进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2+3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健服函[2022]11号)、《海口市“2+3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实施方案》(海卫健[2023]143号)要求,为进一步掌握我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四种疾病流行病学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区实际,近期我委将计划遴选具有开展“2+3”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做好遴选工作,特发布此公告。
一、报名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服务单位;
2、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3、具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资质;流行病学工作人员配置齐全;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6、有一定的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项目管理、执行经验以及工作基础;
7、能够为本项目安排专人专椅,具有满足项目开展的硬件设施及条件(如流动dr车等),具有项目要求的检验能力。
8、器械消毒设施、设备完善,消毒流程规范等。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开展“2+3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的医疗机构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区政府办公大楼512室,联系人:郭泽葆,联系电话:089865351097.
三、报名材料
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医疗机构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至美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场报名。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四、遴选办法
根据各单位递交的材料,我单位将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
五、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2+3”疾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