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行昌、周英:
2020年4月22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公告》,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拾桂村(征收现场编号:BF160)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因你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22 年 8 月 20 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已依法作出《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文明东越江通道(江东段)片区改造项目现场编号 BF160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海美府﹝2022﹞53 号),并已送达。因你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现美兰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你进行催告,限你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履行《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文明东越江通道(江东段)片区改造项目现场编号 BF160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海美府﹝2022﹞53 号)的义务,与海口市美兰区江东新区动迁工作指挥部办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手续,腾空被征收房屋,交付海口市美兰区江东新区动迁工作指挥部拆除。如逾期仍不履行,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拆除费用由你承担。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