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转移支付2023年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依照美财社〔2023〕1号、2号文件精神,美兰区财政局下达 2023年中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00.67万元;依照美财社〔2023〕2号文件精神,美兰区财政局下达 2023年省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77万元;依照美兰区财政局预算大本安排,美兰区财政局下达我局2023年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46.4万元。2023年度我局中央、省级及区政府本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共计624.07万元,使用571.27万元(使用率91.54%),结余主要用于美兰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支出。其中中央资金300.67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省级资金77万元已使用76.91万元(使用率99.88%),结余900元;区级配套资金246.4万元已使用193.69万元(使用率78.6%),结余70.71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实行分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1、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2023年度的中央、省及区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由财政部门开设专账,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一卡通)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按月发放的,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资金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申请审批需经审核认定、公示,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遵循相关审核审批程序,每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公示(审核公示和审批公示),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申请审批情况和使用情况公开透明进行,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准确、高效使用,极大推动了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了我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我区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完成项目数量指标:2023年12月,全区共有483名特困人员享受救助供养金。
2、完成项目质量指标:救助对象合格率≥98%。
3、完成项目时效指标: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00%。
4、完成项目成本指标:全部依照现行标准发放。
5、完成项目经济效益指标:保障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6、完成项目社会效益指标:逐步提高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为我区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持续发挥作用。
7、完成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困难群众满意度比例达100%。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由主管部门汇总公开。
附:《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