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文化馆单位预算
2022年文化馆单位预算
目录
- 美兰区文化馆概况
- 主要职能
- 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单位预算表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政府性基金“三公”支出表
- 部门收支总表
- 部门收入总表
- 部门支出总表
-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 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名词解释
- 美兰区文化馆概况
-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文化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区文化馆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群众科学文化知识。(三)组织策划每年的节庆活动、文化下乡活动、文明生态
村和安全文明社区的创建活动。
(四)组织开展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五)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调研活动,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资料。
(六)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0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30.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30.0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30.03万元,包括项目支出68.63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5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项目支出68.63万元,占52.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基本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6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8万元,主要是:正常增资。
三、关于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误餐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四、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预算),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持平。
(二)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预算),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持平。
五、关于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本单位无此项预算)。
六、关于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美兰区文化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收支总预算130.03万元。
七、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收入预算130.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30.0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59万元,2.项目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68.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7万元。主要是举办活动和培训的场次增加。
八、关于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美兰区文化馆2022年支出预算13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万元,占47.22%;项目支出68.63万元,占52.7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美兰区文化馆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美兰区文化馆共有车辆0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美兰区文化馆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7.9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综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运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综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文化体育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